聰明藥-利他能(Ritalin)


1944年,義大利化學家 Panizzon在瑞士發明合成了Methylphenidate,本來是準備當抗憂鬱劑用的 ,他自己試吃後又拿給太太吃,太太覺得打網球時的注意力與精神有明顯的增强,因此Panizzon就用他愛妻的暱稱“Rita”命名這個新藥,這就是商品名“Ritalin”(利他能)的浪漫由來。
 
利他能主要的藥理機轉是增加 #多巴胺(Dopamine)在腦中的濃度,屬於中樞神經興奮劑,服用後 #會增進大腦的興奮#清醒#注意力集中並降低疲勞,給人“變聰明了”的感覺,因此被稱為“聰明藥”。1960年代,開始用於治療兒童過動症。
台灣健保適應症是用於注意力不全過動症(ADHD)和猝睡症(Narcolepsy),反而沒有抗憂鬱的適應症。臨床上認為這個藥物可能有成癮性(其實小孩子很少會有成癮現象,可能和“多巴胺回饋系統”Dopamine reward system尚未建立有關),屬於三級管制藥(大部分的鎮靜、安眠藥物屬於四級管制藥),領藥者需簽名。小孩子Ritalin服用後可能出現食慾下降或頭痛等副作用,藥效只有4小時,有時一天需服用兩次。2000年時美國楊森製藥開發出利他能緩釋劑型,商品名為“專思達”(Concerta),一天服用一次即可。
 
2002年美國禮來公司研發出一款新型的非中樞神經興奮劑Atomoxetine,商品名為“思銳”(Strattera),也可用於治療兒童過動症,藥理作用機轉是增加腦中 #正腎上腺素 濃度而改善臨床症狀,也加入“聰明藥”的行列,因為不具成癮性,沒有被歸類為管制藥品。但在精神科醫師的言談中,“聰明藥”還是 “利他能”(Ritalin)。
 
分享自賴仲秋醫師